在新闻上,总能看见一些犯人被抓捕时,手上脚上都带着铐子。
而在看守所里,又很少会看见有人带着手铐脚铐。
有些人好奇,那到底是什么情况下才会对犯人使用手铐脚铐呢?
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一、办案提审
刚进了看管所的第一天是不会提审的。
只有第二天开始,门口有管教喊名字,这就是提审。
说提审两字时,那就是审理你案子的人来了。
审讯室里有铁窗封闭,因为要签字,可能还要按手印,所以不会将两个手都拷住。
左撇子解左手,右手铐在右铁圈上。
习惯性用右手的,就拷左手在左边的铁圈上。
提审次数不定,根据案件复杂情况而定。
二、在押解途中的
监区四周有铁丝网等专用隔离设施,所以在内部基本不会带手铐。
但假如犯人需要离开监区,比如出去体检、治病、辨认现场等等,按照规定要求必须使用脚镣。
实际操作中,一般比较轻微的犯罪,因为逃跑肯能行比较小,他们只带个手铐就行了,脚镣就算了。
三、法院开庭
除了被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只要是有期徒刑,羁押在看管所的时间越长,剩余的余刑越短。
在这期间,进行的数次开庭时间,都是需要佩戴手铐脚铐的。
哪怕是醉驾羁押在看守所,出去开庭也是如此。不分罪名轻重,不分刑期。
四、重要犯人
对那些存在危险行为的服刑人员,例如在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攻击他人等。
再就是死刑犯、无期徒刑、十年以上尤其徒刑的这种重型犯。
如果是死刑犯,会一直戴着脚镣直到被执行。
五、管教谈话
第一次进入看守所,要先在过渡监室呆着。
等到警官一个一个叫名字,叫到你的名字就可以去做谈话了。
大概率跟案情没关系,而是问一问自己的基本情况。
这种管教谈话也是需要带手铐的。
六、不服从管教
在监狱中有极少数的服刑人员,脾气犟,可能还刑期长。
遇上这样一个两个刺头的,不听话,甚至反抗。
可能小惩罚还管不了他。
所以管教中还有一种最严厉的措施——加戴刑具。
这玩意儿戴在手上,就跟古代脸上的刺字一样,让人瞬间没有了最后一层尊严的伪装。
你想啊,在监狱里,大家都是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衣服,没有人突出,也没有人显眼。
但你带个手铐往边上一站,瞬间就和别的服刑人员区别开了。
这也是一种无形的羞辱。
不管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里,带着手铐就说明这个人犯的事比较大,或者有违规情况,其他人看见尽量远离。
不过手铐属于警械,使用规范非常严格。